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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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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17-03-01   点击数:
一、认真学习宣传国家制定的各项财经法规、审计法规,认真学习审计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从事经济活动和经济管理人员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参与学院及职能部门制定有关内控制度、经济活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和相关会议,并对执行教育审计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
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学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学院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对学院的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进行审计;
2、对学院各项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对学院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4、对学院经营性资产和校办企业进行审计;
5、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预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6、对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7、参加学院内部重大经济活动(如基建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设备采
购等),并对其过程实施必要的监督。
五、做好审计处相关印章、文件、资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六、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如果学院本部、直属附属医院在基建修缮工程资金使用、财务收支、科研经费使用、国有资产购置、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等经济活动中,您有需向学院审计部门反映的事项,请及时向我处邮箱发送详实情况材料。请您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与您联系。
信箱地址:czyxys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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