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审计科岗位职责
(一)工程审计科科长需在审计处正、副处长的领导下,依法实施教育内部审计。
(二)认真学习国家制定的各项财经法规、审计法规、审计业务知识,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内审工作经验,客观公正、廉洁审计。
(三)从事《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审计事项的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审计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
(四)经领导批准,负责做好以下项目的审计工作,对审计质量负直接责任:
1、对学校各部门报送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资料的真实、合规、完备进行审计。
2、负责基本建设、修缮项目的审计。
3、工程审计人员在进行项目审核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及政策,认真审阅资料,必要时可实地察看施工现场,做好有关记录。
4、在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及审计质量经处领导进行复核后,出具工程项目审计建议表。
5、参与大型基建、改扩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学校决定有关新开工项目的跟踪审计。
6、与财务审计科共同做好学院大宗物资、仪器设备采购方面的审核工作。
7、及时收集工程造价情况。
(五)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考勤制度,遵守内审工作纪律。
(六)协助财务审计科做好基建、修缮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