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学院党委组织部委托,根据长医政字(2002)第18号《长治医学院关于对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实施办法》、长医政字(2004)第35号《长治医学院离任审签办法》的规定,审计处于2015年1月 16日开始,对原资产管理处处长李德明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从即日起,对该同志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入资料审核阶段。欢迎全院教职工就该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有关情况向审计组反映,同时,欢迎大家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马玉玲
组 员:杨文华 张宇超
联系电话: 审计处:3151528
监察室:3151426
电子邮箱: czmcsjc@163.com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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