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长职责清单
一、主持审计处的全面工作,在院长及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依法实施教育内部审计。
二、负责组织制定学院审计工作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有关工作报告材料。
三、负责安排年度审计项目并组织实施,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学院主要行政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或提出建议。
四、参加学院内部经济活动,并对其工程实施必要的监督。
五、结合学院实际工作情况,负责对《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审计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六、负责委托审计机构,做好联系、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与兄弟院校、被审计单位、学院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七、负责指导审计人员学习审计业务知识,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内审工作经验,客观公正,廉洁审计,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水平。
八、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