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治医学院关于对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长医党字〔2015〕63号)规定,受长治医学院组织部《关于对王平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函》《关于对张晓清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函》委托,审计处于2023年9月11日开始,对我校资产管理处处长王平同志、原基建处处长张晓清同志主持工作期间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从即日起,欢迎教职工就两位同志履行经济责任的有关情况向审计组反映并对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冯 惠 审计组组员:张凡殊(主审) 杨秀娟 周志红 联系电话:0355-3151528 电子邮箱:czyxysjc@163.com 监督电话:0355-3151426 |